数量经济研究中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数量经济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9-11-22浏览次数:817

上海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研究中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 本年度我中心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名(含申请审核、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院、所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名额。

三、报考条件
  •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11日后出生者;

  •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  ②原则上须是相同或相近学科,且从事研究机构科研工作或高校教学工作(若是跨学科报考,必须有特殊成果);

  •  ③需由考生本人向报考研究所提出申请,且由两位本所专业导师推荐,经所长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入学考试时需加试。

  • 5.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 6.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体检安排在复试后进行;

  • 8.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 2020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https://yjs.sass.org.cn/)。

  • 报名时间为2019121日至1231日。

五、报名注意事项
  •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报考我院录取方式均为“全日制”。计划以“在职身份”攻读的考生,在录取时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在报考类别中选择“定向”。如遇报错或无法提交的情况,请仔细阅读系统报错提示,咨询电话无法帮助或协助您系统填报。

  • 2.报名费250元,请通过以下唯一方式缴纳:

  •      以转账汇款等方式将报名费汇入以下账户:

  •      开户名: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      开户行:工行徐家汇路支行

  •      账号:1001162229014404523

  •      汇款截止日期:1231

  • 注意: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考生汇款时务必备注汇款信息,备注信息格式:博士报名张三20200001(考生姓名加上报名系统给出的报名号)。否则将视为未缴费,不予审核。费用请在报名截止后联系我院财务老师退回。若发生忘记备注的情况,请另汇一笔并备注好信息,不接受电话补备注信息。汇款时间逾期不受理,请联系财务老师退款。

  • 3.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请打印出一张报名表(上海社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登记表),本人签名后,于参加考试当天与准考证一起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表需采用邮寄(建议EMS)或者快递(建议顺丰)的方式或者直接送至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具体信息见文末所列的联系方式)。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以材料发出时间为准,另需加附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申请书。

  • 4.网上报名信息提交,纸质报名材料送出,报名费汇出即为报名完毕。报名完毕后,请在相应时间段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状态,查看是否通过审核,并保持预留联络方式的畅通。(请注意:报名费汇款七日后(遇国定假日则顺延),我办方予以网上审核报名信息。审核中,若填报信息有误,我办将立即联系修改,待修改完成再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无须再电话确认,即可准备考试)。

  • 5.自报名次年的31日起至考试前,考生可在网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 1.初试时间:考试时间暂定为2020321日至322日,如日期有变动,将在网站主页另行通知。

  • 2.初试地点: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上海市徐汇区柳州路991号,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 3.初试要求: 具体开考时间详见准考证。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准考证。

  •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考试形式为笔试。政治理论课加试时间为2019322日下午,具体开考时间详见准考证。

  • 5.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复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需带加盖注册章的研究生证原件)。

七、资格审查
  • 我院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凡是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复试前,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我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将无法进入下一阶段的复试。

  • 1. 时间安排:在通知时复试将告知考生资格审查时间。

  • 2.审查内容:

  •      必须提供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需带加盖注册章的研究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初试准考证;报考时提交的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报考类别选择“定向”的在职攻读考生:提供工作单位允许考生委托培养的同意书。报考时填报的其他材料包括:科研成果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

  •      还须提供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需带加盖注册章的研究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时填报的其他材料包括:科研成果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

八、体格检查
  • 体检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时间与复试阶段资格审查同期,前来我院办理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安排好体检时间。体检单请在研院官网下载,请考生仔细阅读体检须知并提前准备。

九、录取
  • 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入学考试成绩、研究能力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应届毕业生应在获取学历、学位证书的第一时间将证书原件照片发到研招办邮箱。以便在入学时校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未及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违纪处罚
  •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 上海社会科学院代码:87903

  •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6101号楼411室(邮政编码:200235

  • 联系人:祝老师、邱老师

  • 电话:(02164871225

  • 传真:(02164871277

  • 邮箱:yzb@sass.org.cn;zxj@sass.org.cn

  • 网址:http://yjs.sass.org.cn

  • 申诉电话:(021)6487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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